第4章 我们的大脑之一:懂、不懂与编造事实
“我知道”这句话表达了一种状态,它代表我保证自己知道,而且知道的均为事实。我们总是忘了还有另一种表达方式,即“我以为我知道”。
——维特根斯坦 《论确定性》
1992年,46岁的妇人汉娜在奥地利维也纳的一家医院里接受神经系统检查,神经科医生名叫乔格·古登伯格,医生先让汉娜形容了一下他的外貌。这个问题乍一听很奇怪,不过汉娜照做了。她说医生有一头短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没戴眼镜,皮肤略显黝黑。古登伯格又问汉娜面前有什么。汉娜说有一个学生时代用过的那种笔记本,棕色的封皮上写着她看不懂的拉丁字母。那么笔记本在哪儿呢?医生问她。你左手举着的就是,高度齐眼,汉娜如此回答。
问题在于——古登伯格的脸被屏幕挡住了,而病人面前是把梳子。在问具体位置前,医生已经把梳子藏在身前桌子的下方。原来汉娜是个盲人。受一个月以前中风的影响,她的视觉皮层几乎全部受损,此后她一动也不能动,不仅肌肉无法协调,还患上了类似癫痫的慢性痉挛,左边身体挛缩尤为严重。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汉娜还染上了一个更怪异罕见的毛病——她不知道自己失明了。
“盲者不知眼盲”可以用来形容我们犯错而不自知,但有人实实在在处于这种状态却令人匪夷所思。像约翰·罗斯船长那样看到不存在的山脉已经够奇怪的了,但是跟失明了还能看到山脉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然而,这种对自己失明的“视而不见”却是真实存在的病症,它叫作安东综合征(Anton’s Syndrome),它跟其他类似的神经疾病一样,都属于“病觉缺失”(anosognosia),也叫作“疾病否认”(denial of disease)。最常见的病觉缺失是瘫痪否认(虽然同样匪夷所思,不过远比安东综合征常见),就跟否认眼盲一样,否认瘫痪的情况往往也发生在中风患者身上(但非一定如此)。就像汉娜对答如流地描述出了她根本看不到的人和物,瘫痪否认症患者也会很有把握地告诉医生或亲人,他们当然走得动,刚才还走过,甚至现在正在动……其中的著名代表当属高等法院已故法官威廉·道格拉斯,他生前患这种怪病时曾声称自己身体无恙,还兴致勃勃地邀请报道他中风的一位记者跟他一起徒步旅行。
我们可以用“奇怪”来委婉地形容安东综合征和瘫痪否认症。的确有很多疾病会在不知不觉中折磨我们的身体,比如心脏病、癌症、自体免疫失调等——这些都是人体内可怕的休眠细胞,不过眼盲和瘫痪通常不在此列。无论看得见还是看不见,动得了还是动不了,我们一般不会怀疑自己的“身体认识”不可靠,更不用想因此而犯错了。实际上都不应该把这些称作“身体认识”。若是我们嗓子痛、膝盖酸,那当然是有关身体的问题,且仅限于身体,跟我们内心深处产生“我是谁”这样的问题无关。可是,目视与走动的能力却会影响我们对自我身份的判定,此处的自我不同于那个长大后的复杂而带有印记的狭义的“我”,是最根本的自我,是与生俱来、难以言喻、内心最深处的感觉,“我”就是如此,“我”和世界就是这样的关系。
所以,可以说体象病觉缺失症患者是错得最离谱的人。其他错误可能后果严重、伤害感情(譬如弄错了家谱,全心全意地相信过某个宗教、某种观点、某个人,之后又彻彻底底地推翻它),但绝不会逼我们承认犯错的可能性无处不在。如果说错误产生于我们心中描摹的“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差距,那么体象病觉缺失症则告诉我们,这个差距遍布各个角落,哪怕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也有它的影子。比如,你能想象出你以为自己在挥舞手臂时,结果手臂却没动的感觉吗?无法做到吧?这种事情似乎没有怀疑的余地和犯错的可能。其实,就是因为相信自己的“身体认识”,我们才会用“了如指掌”这个词来形容十足的把握。但是神经学家推测,体象病觉缺失症患者和安东综合征患者的问题在于,他们错把大脑的想法当成现实了。(所以前者以为自己在运动,后者则想象出一种场景。)由此可见,错误无处不在,不管是看似多么重要、多么无懈可击的知识,始终有可能在某些时候站不住脚。
所有知识都有漏洞,这一点实在让人沮丧,因为我们实在很迷恋“知道”的感觉。我有一个还不满18个月的侄女,她前不久开口说出人生中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知道。”她对世界的了解如此之少却洋溢着如此的自信,实在令人难忘。不过,虽然我宠爱小侄女,但不得不说她还算不上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所有人从牙牙学语到魂归地下,都知道或自认为知道不计其数的事情——我们享受认知带来的控制感和信心。
可惜,就像我们刚才看到的那样,认知总是有可能出纰漏的,更糟的是,我们衡量自己是否懂事的标准也存在着严重而不可修复的漏洞;相应的,我们又擅长忽视自己的无知。所以,总结起来就是我们喜欢明白事情,但总也无法确定是否真的明白;我们不擅长发现无知,却练出了胡编乱想的拿手本领。这一切导致“知识”普遍靠不住,所以本章的主要目的是劝你放弃“知识”这种说法而改用“观点”,这起码算是为了理解错误而采用的权宜之计。
我们在下一章还会继续探讨什么是“观点”,但现在你只要知道“观点”是你对世界的每一个想法就差不多了,至于你是否知道自己有这种想法,以及这种想法是否正确都无关紧要。几千年来,哲学家努力要找到一种标准,以便把某些想法提升到“知识”的高度,而知识也就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有十足把握地宣称自己懂得的那些事情。柏拉图提出了有关知识最经典的设想,他把知识定义为“正确而理由充分的观念”(justified true belief)。按照他的意思,你如果声称自己知道什么,就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你的想法是对的;你能给出站得住脚的解释。这就排除了那些以假乱真的谬论(比如地心说)和论据不足的真理。(比如我说我中奖了的理由是“骨子里的感觉”,这样就算最后真的中了奖也不算是真理。)
柏拉图的定义引发了一场有关知识本质的争辩,这场争辩持续了2 500年。最早反对这一定义的是怀疑学家,他们的理由是我们证明不了任何观念的真伪,所以谁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懂得任何事(虽然我侄女说了)。其他哲学家则认为我们可以说自己懂得某些事情,只是柏拉图没具体阐述到底是哪些事。在这些思想家看来,知识就是有条件的观念——换句话说,不仅是有论据支撑、正确的观念,还必须是以某种方式得到的绝对正确、不容辩驳的观念。
以本书的立场来看,从这场辩论里可以学到重要的两点。第一,人们对知识的传统看法无非是一种观点加一堆证明材料。我们在本章末还会讨论这种看法。第二,哲学专家也很难拍胸脯保证自己懂得什么。为什么其他人却不怎么为这个问题苦恼?倒不是因为我们生来就是睿智的哲学家,只是我们抑制不住“我懂”的这种感觉。大多数人并不是用脑子判断的,而是直接凭感觉断言自己是否懂得某件事,就像威廉·詹姆斯所写的:“我们在有些事情上感觉很有把握,我们了解事情而且确认自己掌控全局。这种感觉就像心里某处轻轻一动,像时针和分针划过表盘,在正午12点重合的那一瞬。”
詹姆斯的这番形容并没有赞扬的意思。“我懂”的感觉排山倒海,而且其受用程度难以言表,但它却称不上检测知识的准确标准。失明的汉娜“知道”自己视力无碍,但我们都明白她的“知道”是错误的。所以,“感觉自己知道”是有问题的:不管正确与否,你都感觉是绝对正确的,要认识到这个问题,也许最形象的办法就是回顾我们的记忆。我们在回首往事时心中都有十足把握,同时也把自己的笃定表露出来。在回忆的领域,“知识”是过去的知识——只是最后你会发现这些根本就称不上是“知识”。
1941年12月7日,一位13岁的男孩奈瑟尔听收音机的时候突然得知日军袭击了珍珠港。这件事深深地印在小男孩的脑海里,此后数十载,他一直记得这件事:当时一位电台播音员突然打断了他正在收听的棒球赛,插播了有关袭击珍珠港的简讯。
奈瑟尔的回忆生动、逼真而持久,这正代表了我们对轰动事件的典型反应。想想你印象中的全国性灾难吧,比如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假如你是美国人,我可以拿我的银行存款打赌,你一定悉数记得遭袭当天做的事——你记得自己是怎么听到这条新闻的,当时在什么地方、有什么感受、在跟谁说话,以及对恐怖袭击事件有什么想法等。我还可以打赌,你那些记忆都异常地生动、具体(肯定比你对其他日子,比如对2001年9月5日的印象深刻得多。甚至9月5日对你来说根本没存在过),你对记忆的精确度也自信满满。但是,我还得下最后一注,我赌你的回忆或多或少失真了。奈瑟尔的记忆就不准确,珍珠港事件发生了40年后,奈瑟尔突然想起职业棒球赛根本就不在12月举行。
但大概是命中注定吧,13岁的小棒球迷后来成了埃默里大学的心理学教授。1989年,奈瑟尔发表了一部研究著作,首先探讨了他经历过的记忆失真问题。在作品出版前,流行观点认为我们对突发性灾难事件的印象会比日常琐事深刻得多,这一理论跟感觉也相符。因为这种记忆酷似现实、恰如照片,所以也被叫作“闪光灯式记忆”(flashbulb memory)。心理学家推测这些记忆产生于我们独特的进化需要,受到的神经处理跟日常生活的记忆有所不同。不过,尽管人们认定这类记忆非常生动翔实(这种认识主要归功于1977年的一部收集了人们对肯尼迪总统遇刺事件集体回忆的研究著作),但却从没有人测试过其准确度。
国家的灾难却是记忆研究者的福气。1986年,“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奈瑟尔趁此机会填补了记忆研究史上的缺憾,也检验了自己对珍珠港的错误记忆是否是一个个例。灾难发生的第二天,他调查了全班同学对此事件的印象,3年后又调查了一遍,得出的调查结果宣判了“闪光灯式记忆”的死刑。第二次回忆调查的结果显示,只有不到7%的人跟第一次的调查结果相符,50%的人讲错了三分之二的细节,还有25%的人主要信息点全部错误,其他后续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结果。“闪光灯式记忆”可能鲜活得令人咋舌,但研究表明,其准确度像普通记忆一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这种精准又有规律的遗忘可以直接用曲线表现出来,这就是现在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一群认知学家和心理学家组成了“9·11”恐怖袭击事件记忆联盟,他们在奈瑟尔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得到了类似的结果。)
很多神经学和心理学的书籍都描写了错误如何把记忆伤得千疮百孔。但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记忆如此不靠谱,我们却感觉它依然很真实,或者说为什么记忆能制造如此强烈的确信感。在肯尼迪遇刺10多年以后的1977年,许多被采访者形容这件事“烙印在(他们的)脑海里”清晰“如昨”。更令人震惊的是,奈瑟尔给一个实验对象看了她当初写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后的记录报告。发现这份报告与记忆不符后,她竟答道:“我知道这笔迹是我的,但我怎么可能写出这种报告?”同样,你虽然读了这么多事例,但你极有可能仍对自己关于“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印象满怀信心。
也许你错了,但不止你一个人在犯错。没有谁的记忆是完美且巨细无遗的,但几乎每个人都盲目地相信回忆,尤其坚信对灾难事件的回忆。但并不限于此[1],哪怕是记忆中相对琐碎的事情,我们也真心诚意地相信着并斩钉截铁地捍卫它。我们会跟姐妹为1984年是谁弄皱了毛衣而吵个没完,我们会跟爱人为当初第三次约会的地点而争执15年——我们会一直对这些事耿耿于怀。虽然可以暂时避开这些话题,但是,除非有相当明确的证据证明我们错了,否则我们依旧会深信自己是对的。
怎么来压制这种自以为是的感觉,相信自己真的有可能错了呢?这个问题不仅针对失真的记忆,还贯穿了整个错误学领域。“感觉很正确”——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不论是在言谈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把心理状态(“感觉”)转化为对真理的断言(“正确”)。换句话说,我们感觉对是因为“感觉对”:我们误把确信感当作事情正确的标志。不能凭这一点就说我们蠢到家了,有研究表明,信心和正确之间确实有一定的联系,但也不能就此开脱,说自己一点儿都不傻。“闪光灯式记忆”清楚地表明,我们的确信感反映了存在于脑海中的异常鲜活的画面,但谁都没法保证那些画面反映了真实的生活场景。
我们颇为依赖脑海中生动的画面,所以特别容易相信记忆。2 000年前,柏拉图提出过一种解释记忆的假说,他的理论现在看来既严重过时又超越时代。他说,想象你大脑里有一块蜡板——那是“记忆之宝、沉思之母”,你所感受到的无论是个人观点、感官印象还是与他人的交流,都会在蜡板上刻下一笔痕迹,如同在信件的封口处盖个章一样。按照这种假说,回忆就是蜡板上的印记,是往事留在脑海中的影子,事情一经发生就留下痕迹并且永远不变。
柏拉图所说的蜡板虽被淘汰已久,但他的比喻却流传了下来。每一代的尖端技术都会提供类似于“记忆”的服务,“闪光灯式记忆”就是其中一例,其他代表诸如书籍、留声机、电影,以及电脑等。(电脑跟记忆的关联最明显,主要因为二者的联系是双向的。我们会说自己的记忆像电脑,也会说电脑有记忆[2]。这句话说顺口后,我们都忘了它原本是一个比喻。)依照这种假说,记忆类似于存储技术,那么脑海中栩栩如生的画面确实应该很精准,只要照片没有褪色,书本没有散架,我们就不会怀疑其中所储藏的信息有遗失。
但问题是这种看待记忆的方式根本就不对。柏拉图其实知道该假说在哲学上站不住脚,他之所以提出来,也只是为了迂回地驳倒这种理论,这是不可复制的“柏拉图式作风”。后世思想家发现该假说在科学上的漏洞也颇多,于是相继提出了更复杂、更高深的理论(但尚待证明)解释大脑记忆和遗忘的方式。很多现代神经学家认为,记忆不是一种功能,而是多项任务的组合,这些任务包括记人、记事、记时间地点、记动作等。他们也认为这些任务不是由大脑里的某一个部分单独完成的(别以为脑中有蜡板、照相机、电脑之类的东西),而是由很多区域协作完成的结果,不同部位分工各异,有的负责脸部识别,有的负责情感处理,等等。最后,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他们还相信与其说记忆原封不动地藏在大脑里的某个区域,倒不如说它散落在各处,每次我们回忆往事时,记忆便由这些地方共同拼装而产生。
对于“记忆是记录”的假说,我们已经谈得够多了。不过,一旦摒弃这种说法,同时也要放弃“鲜活的画面表现准确”这一观点。如果说回忆并非提取记忆而是重组记忆,我们则极有可能在组装的过程中把鲜活的细节添加进了某些记忆里,换言之,“鲜活的画面”可能只是记忆重组的副产品。对此,神经学家威廉·赫斯特(William Hirst,“9·11”恐怖袭击事件记忆联盟的副主席)解释道,我们之所以感觉有些回忆很真实,不是因为这些回忆真的符合原况,而是因为回忆的次数太多(也就是重组次数太多),而且回忆得太容易。他也推断,有的记忆特别有说服力,是因为“(我们心里)有一些关于哪种事情该记住或不该记住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有些事“烙在脑海里”,是因为我们的文化和内心不允许我们忘记它。想一想“9·11”恐怖袭击事件后那些“永不忘记”的标语,你就明白了,赫斯特认为“有时候铭记成了一种道德要求”。
这种新提出的记忆模式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关于大脑怎样存储、提取和重组过去的信息,我们尚有很多不明白之处。不过,这套模式真正的问题在于能否说服我们这些非神经学家信服它。柏拉图的“蜡板说”依然是最有说服力、最符合直觉的理论,因为他虽对记忆原理解释得不好,却把记忆的感觉描述得恰如其分。由于我们在大脑拼凑不同区域的碎片时毫无知觉,所以掉入了跟认知失误一样的陷阱——因为感觉不到过程,从而看不到误解和曲解从何处入侵。
我们经常把“感觉知道”和实际知道混淆起来,不是只在回忆时才这么做,而是只要观点足够坚定就会上演类似的情况。而在下一章中,我们会发现这样的坚定观点数不胜数。在后续章节中,我们也会讨论其他因素如何加强了“我知道”的感觉,这些因素多种多样,从我们结交的人群到大脑的运作模式等不一而足。不过,现在我只想探讨当“感觉知道”撞上了“实际不知道”时会发生怎样的情况,为此我们要回到起点,再去探视一下“知道”自己视觉无碍的盲人汉娜。
盲人以为自己不盲无疑是奇怪的,但安东综合征还只是个开始,更奇怪的是,汉娜从容地描述出了医生干净的脸庞和迷人的麦色皮肤,还描述出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笔记本的特点和位置。同样,以道格拉斯法官为代表的很多“瘫痪否认”患者也不仅仅是否认瘫痪而已,如果他们恰好用单手完成了一项棘手的任务(比如解开衬衫纽扣),他们便会说自己是用双手完成的。如果你邀请他们站起来同你在屋内转一转,他们会婉拒,但不是因为走不动,而是因为关节炎犯了、昨晚没睡好、打高尔夫球有点儿累了所以力不从心等。这些理由既疯狂又假得离谱,但说话者既非故意说谎亦非精神失常,他们不是存心欺骗别人,也并不知道自己说得不对。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是神志清楚、机智敏捷、口齿伶俐的,只要没谈到瘫痪的话题就不会太脱离现实。所以这些人到底怎么了?
答案是他们在虚构。所谓虚构基本上就是瞎编,跟这一概念最相关的语源学词汇莫过于“寓言”。大脑受损后会自发地虚构一些寓言,这些寓言就像现实中的寓言一样能解答一些问题,但它们仍属于幻想作品。大脑的虚构把平凡与超凡天衣无缝地糅合在一起,恰似小说一般(比如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或者村上春树的小说)。虚构跟文学还有一个共同之处,那便是两者都反映了我们按捺不住的讲故事的需求,我们通过讲故事理解世界。
下一章还会详细阐述这种需求,而现在的重点是,我们在正常情况下编造的故事会经过相当全面的审核,但虚构者不一样。哲学家威廉·赫斯坦(William Herstein)(注意与记忆学家威廉·赫斯特区分开)在2005年出版的《大脑小说》(Brain Fiction)一书里讨论了虚构的话题,他写道:“在大脑中创造合理的回应与检测那些回应似乎是由不同部位负责的,但虚构患者的大脑损伤后只保留了编造的能力,却不会再审核。”
想象一下,每个人的大脑里都有一名作家和一个事实校验员,作家一动笔编写小说,事实校验员就立刻着手检查故事是否符合感官印象和记忆,是否前后一致、逻辑连贯,是否跟我们数据库中的事实相符。一旦我们把故事讲出口,事实校验员还要依据他人的反应以评测故事的可信度。虽然最后得到的故事可能仍不准确甚至稀奇古怪,但在一些基本点上起码是有分寸的。
而一旦事实校验员打盹了,我们的理论便可能会野马脱缰,彻底脱离现实。所有人都经历过这种时刻,因为在事实校验员睡得最熟的时候,我们自己也睡得正香。再想一想梦境吧,哪怕是一般的梦境都古怪无比。比如你待在童年时期的家里,只是你家的位置从哥本哈根移到了哥伦比亚,而你家后院不知为何多了一个奥运会标准大小的游泳池,而你现在的上司(他看起来也像你二年级时的老师)正在教你游泳。现在这里同时发生了两件奇怪的事:其一是你大脑所反映的世界跟现实关联很小,而且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其二是你对此毫不担心。这种难以解释的淡漠感在吉尔伯特与沙利文的喜剧《贵族与仙女》(Iolanthe)里表现得很传神,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讲述了一个关于自己横渡英吉利海峡的荒诞梦境,他唱道:“你在旅途中遇到了律师,他清晨从德文岛过来,他长得比平时矮,说自己只有11岁,你听了毫不惊奇。”
你毫不惊讶——这便是梦境中缺失的最关键的情绪。惊讶是我们在希望落空时的反应,是标志我们犯错的情感信号。但是我们在梦中不会认识到错误,因为平时用来检验真假的那些方法在梦中都暂停了。酣睡的时候,我们的感官输入、逻辑分析、现实把握等能力都降到了最低值,而四周也没有人用看疯子一样的眼神打量我们,所以不管事情多么扭曲、多么离奇(跟上司学游泳,遇到11岁的律师),我们都表现得若无其事。在梦的国度里不存在错误和不可能(同样,我们在睡梦中动不了,却以为自己在动,看不见却以为自己能看见),只有睡醒之后(当脑中的事实校验员猛然苏醒过来,询问作家到底在干些什么时)我们才会意识到梦中所经历的一切是多么荒谬离谱。
在睡梦中脱离现实不会有问题,恰恰相反,正如我在第二章中所说,它是对深层真理的揭示,也是人类灵感、快乐和魅力的稳定源泉。但大脑若在我们清醒时也胡编乱造,问题就来了,这就是虚构者所面临的困境,如赫斯坦在《大脑小说》里所言:“在这场大脑内部的对话中,一方睡着了,而另一方天马行空地想象。”
要证明脑内对话中断后虚构就会出现,最好的例子不是体象病觉缺失症,而是另一种神经疾病——癫痫。20世纪60年代,神经学家迈克尔·加扎尼加(Michael Gazzaniga)及其同事对接受裂脑术的癫痫患者进行了一系列实验。所谓裂脑术,即动手术切断连接癫痫患者左右脑的胼胝体,由于严重的癫痫症可能危及病人生命,所以需要采用此项医疗手段缓解其病情。科学家用一种特殊的手段把图像只展示给病人的右边大脑,从而对其下达指令,在病人服从指令后,科学家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这么做,得到的答案稀奇古怪。有一个人奉令大笑,但被问及为什么笑时,他告诉实验者说:“你们太过分了!”而另一个病人按照要求走路,被问及为何站起来时,她说她渴了,要去倒杯水喝。
这些虚构出来的理由是左脑解决奇怪问题的办法。左脑主管语言能力,所以我们对世界的描述主要由左脑负责;而右脑不擅长语言,只能领会命令并转化为动作,却解释不出原因。对于健康的人来说,左右脑分工不是问题,因为两边大脑在不停地交换信息。但对于裂脑病人来说,左右脑之间的沟通出了问题,所以加扎尼加的实验对象需要解释自己的行为,可右脑缺乏解释的能力而左脑又缺乏必要的信息,换句话说,左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些事,所以只好从行为入手反过来推测原因。而左脑又是此道高手,所以它不停地编出了合情合理(但大错特错)的理由,完全没有明显的疑惑、犹豫、怀疑和欺骗等迹象。
如果虚构只出现在大脑损伤的患者和裂脑病人身上,这不过是神经学上的一个怪谈罢了[3],但其实正常人也容易虚构。1977年,心理学家理查德·尼斯贝(Richard Nisbett)和蒂莫西·威尔逊(Timothy Wilson)在密歇根的百货公司开了一家店铺,要求顾客对比4组“不同”的连裤袜,实际上4组连裤袜完全一样。但顾客还是固执地选择了其中的一条并且解释出自己选择的原因,他们给出的理由包括“这条的颜色稍微漂亮些”或者“这条的面料更柔软”等。
可以说,他们都是某种意义上的“盲人汉娜”。这些顾客居然能在同样的连裤袜中挑挑拣拣,可谓奇怪。更奇怪的是,他们还能说出选择的理由。说到底,他们完全可以耸耸肩拒绝解释原因,毕竟我们只需要捍卫自己的观点,没人要求我们为品位辩护。“我就是喜欢这条,说不上为什么。”——不管是看中了某条连裤袜,或喜欢某种深浅的蓝色、某种口味的冰激凌,用这样的说辞就可以应付了,而且,这其实是唯一可以接受的理由,因为喜好本无须解释,然而这些购买者非要说明一番不可。由于连裤袜全都一样,所以他们所说的那些原因不可能是真正的动机,只是必要的辩解而已。他们真正的出发点仍不可知。研究者发现,位置是一个影响因素,因为大约五分之四的购买者都青睐最右边的连裤袜而不喜欢最左边的连裤袜,但没有人会把连裤袜的位置算在理由内。就像裂脑患者一样,他们虚构出解释,而原始的动机则潜藏在大脑的某个他们无法窥知的角落里。
这个实验开始似乎只揭示了人类认知的一个怪癖,也就是我们喜欢解释事情,虽然解释的原因未必对。这个实验怪是怪了点儿,但毕竟没害处,可实验到后来却发人深省。当尼斯贝和威尔逊把实验的本质揭示给那些不知情的实验对象时,许多人表示不相信连裤袜之间毫无差异,他们非说自己看出了差别,而且坚持之前的选择。同样地,接触临床虚构症患者的医务人员也谈道,他们最震惊的并不是患者自发的观点多么奇怪,也不是患者编造的借口多么离谱,而是患者说出这些虚假理由的语气像是在传诵神谕一样。100年前,德国精神病学家埃米尔·克雷佩林(Emil Kraepelin)也惊叹过虚构症患者在说假话时“坚如磐石的确信感”,而《大脑小说》的作者赫斯坦也有过同感:“也许在听到这种编造时,最令人讨厌的就是编造者那种‘铁打的信心’。”
赫斯坦注意到虚构症患者身上还有一点也很奇怪。每当我们听到某个问题时,回答方式一般有3种(前提是我们没打算欺骗别人):如果知道答案,我们就会正确回答;如果不知道答案且知道自己不知道答案,我们会承认困难;最后,如果我们不知道答案却以为知道,则会满怀信心地给出错误答案。
对于病感缺失症患者来说,第一种可能性已经被排除在外了,神经缺陷使得他们在残疾这个问题上无法给出正确答案,但赫斯坦注意到,他们也无法意识到自己不知道正确答案。他写道:“听到一个问题后,承认自己无知而不是找圆滑的借口是一种高级的认知能力,而虚构症患者就缺乏这种能力。‘我不懂’可能是个挺聪明的回答,至少是认知系统健全的回答。”也许是吧,但不会说“我不懂”同样也出现在尼斯贝和威尔逊的许多实验对象身上,那些虚构症患者的认知能力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健康无比、毫无问题。
大多数人不愿承认无知,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不过,这里的重点不在于我们不想说出“不知道”,而在于我们根本察觉不到自己不知道。逆推詹姆斯的公式可知,不知道的感觉就像哑了的钟一样,或者至少我们听不到敲钟的声音。我怀疑问题在于我们不清楚无知是什么样的感受。乍一想,那似乎应该是一种空白感,是面对问题脑袋空空如也的感觉。假如问我们的是一个事实,有时我们确实会有这样的感受。比如,你问我吉尔吉斯斯坦的总理是谁,我可以立刻承认自己一点儿概念都没有。但大多数时候空白感容易导致无知,因为我们在编造借口方面天赋异禀,脑海中总能冒出层出不穷的理由。所以,要了解自己的无知不能仅是消极地等待脑中是否有反应,而应该主动去鉴别那些理由的真伪,主动拒绝“脑内作者”疯狂造出的理论。
不同的人在这方面的能力差异极大,有些人脑中的“作家”滔滔不绝、文思泉涌,有些人脑中的事实校验员一丝不苟、兢兢业业,还有极少数幸运儿二者兼有。但是,我们大多数人显然更擅长编造理由,承认无知则非强项。赫斯坦说过,自从研究虚构症以来,他发现世界到处都是亚临床状态的虚构症患者,虽然那些人的神经系统正常,“但他们在面临问题时似乎无法说出‘我不知道’,却能很快编出一些听起来还算合理的回答”。赫斯坦说,这些人“有轻微的虚构型人格”[4]。
其实,所有人都拥有轻微的虚构型人格。比如我自己。不久以前,我跟别人讨论弦理论是否准确,参与讨论的有律师、劳工组织者、环境顾问、哲学系毕业生和我这个记者。只有我的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弦理论学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只是读过《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报道而得知理论物理学家最近就弦理论的未来争执不下。所有人只看过这个话题的几本书籍,又或多或少地从别人那里听过一些传闻——起码讨论的时候大家都是这么声称的。自从高中以后,没有人上过物理课,所以我真怀疑我们中是否有人会解二次方程式。
我们这次讨论给“理论物理”赋予了新的内涵。我们大概是有史以来最不够格的弦理论家,其实叫我们“小本经营者”[5]恐怕更恰当一些——每个人都善于利用极其有限的信息编造出一套套假说。芝加哥公共广播电台出品的《美国生活》曾用了整整一集来描述这种轻微的虚构症,那一集赠给大家一个极好的词来形容虚构症。其实,更准确的说法是他们虚构了一本杂志,那本杂志就是《现代蠢蛋》(Modern Jackass)[6]。
“现代蠢蛋”——一旦你学会了这个词就会忍不住经常用它,从这个词里能看出轻微虚构症到底有多普及。《美国生活》的一个制片人开玩笑地说她自己就经常给《现代蠢蛋之医学版》(Modern Jackass:Medical Edition)贡献“奇读怪论”,比如胡侃抗氧化剂的好处、乱谈部分氢化植物油的缺点等。我给家人介绍了“现代蠢蛋”的概念后,不到几个小时,他们便转而用这个词来对付我,恭喜我给《现代蠢蛋》杂志贡献了封面故事(我讨论的是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我对这方面的了解比对弦理论的了解多不了多少)。最近,我又把该杂志特约撰稿人的职位推荐给了一位朋友,因为他试图解释直流电和交流电的区别,之后又马上解释为什么在英美两国开车,一个靠左行驶,一个靠右行驶。
这些思考者信息严重不足又特别聒噪,但尽管如此,“现代蠢蛋”却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有用的角色。假设我们心里都有退却和修改的弹性空间(同时大家也允许我们这么做),那么各种天方夜谭便会帮我们解决问题、找到答案、发现真正的信仰。不过就像连裤袜实验一样,智力上的即兴发挥也会出问题。不管是对顾客还是对我们,在与人互动的时候有一种催化剂可导致我们把半成品理论直接拿出来见人。假如你刚刚随口说了一个理论,怎样才能让你立刻对这个理论死心塌地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母亲或其他家人来反驳你。我就是靠这个窍门在千分之一秒里从中立派变成激进派的。同样,有个熟人曾对我承认,当他听到爱人反对他随口胡诌的一个理论后,他便不由自主地立刻编出许多“事实”来支撑论点,虽然他明白自己是错的而妻子才是对的。这样的情况出现时,我们其实知道自己理亏,只是无法正视而已。就像我们个人和群体很难开口说出“我错了”一样,我们也不善于说“我不知道”。
这种“认错无能”导致了许多本可避免的摩擦。设想一下,你在极其拥挤的人群中想要绕过某个人,却没说“不好意思,请让一让”,或者不小心踩到别人却没说“对不起”,那得生出多少事来。这些礼貌用语都是简单的工具,正因其简单才见其可贵,容易被人记住就能在需要的时候随时派上用场。
如果有同样简便的办法来承认无知,我们的生活至少能从3个方面得到改善。其一,我们可以把自己从滑稽里拯救出来而不会受到那么多耻笑;其二,我们可以化解为“脆皮蛋糕之争”这种难分胜负的小事的争执;最后,也可能是最重要的,我们会有一种全新的共同经历,要找到一种方法,来发现我们战战兢兢闯入未知领域的时刻,并为这些时刻分类,只需要用唾手可得的语言工具即可(比如把自己叫成“现代蠢蛋”,或者拍自己的头,等等)。这些都会给我们一种感觉:虚构行为不仅自己有,在别人身上也极其普遍。如此一来,我们就能找出自己的局限,弥补以前欠缺的这一环。
这是个值得嘉许的目标。毕竟,明白自己不懂什么就已经迈出了智慧的第一步(在某些宗教和文化传统中,这也是智慧的全部和最后一步),可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认识到自身知识的局限是极其困难的。可以用哲学的办法来检验自己的观点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是否必要等,但这种办法甚至在哲学家中也颇有争议且不适用于生活。如果用现成的办法(依靠感觉来判断自己是否知道、相信那些频频在脑海中浮现的理论),恐怕又会轻易地走进错误的陷阱。换句话说,没有什么可靠的方法能检验我们的知识,即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对任何事都略知皮毛。
倒不是说我们都很傻,也不是说我们对世界的看法都没用,更不是说我们唯一正确的行为就是乖乖举起双手,把命运交到怀疑论者手中。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说过:“一个人若认为什么都是不确定的,那么我想他一定要加上‘某些事情比其他事情更加确定’这句话。”这句箴言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奉行的,但盲人汉娜的例子也提醒了我们,你无法预知有哪些自以为“知道的”事情,结果根本不是知识,而是错误的信息。
上述一切表明,知识和谬误两个概念水火不容。我们说自己知道某件事,其实就是说自己不可能出错。如果要考虑犯错的可能性,那它就称不上知识,而必须以“观念”来代替。这一步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走,因为我们都希望自己懂得某些事而不仅仅是相信它。我们对知识和观念的传统看法也印证了这种偏好:知识总是要比观念高一级。你一定还记得,根据传统观点,知识是观念加上一堆东西——哲学家设下的种种条件,以及我们自己的充分信任。
不过,归根到底,信念才是更宽阔、更复杂、更有趣的范畴。我的意思是,它是组成智慧的原子,是它把我们同机器区别开,是它让我们灵活地穿行于世界。但信念也是组成错误的原子(这并非巧合),不管是错以为自己看得见,还是记错了“9·11”恐怖袭击事件当天自己在做什么,或是弄错了连裤袜,抑或是理解错了弦理论,归根结底,我们弄错的总是一种信念。既然要明白如何犯错,就要看一看我们如何对某些观念深信不疑。
[1] 这就意味着我们对那些没有造成心理创伤的记忆也有把握。其实我们连假的记忆都相信。这是错误记忆研究实验得出的结论,不仅令人震惊,还发人深省。实验中,心理学家在被试者家人的同意和陪同下,跟实验对象接触了好几次,让他们相信自己小时候经历过一件其实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比如在商店里走丢了或者乘坐过热气球等。总体结果是,四分之一的被试者会接受这个虚假记忆。(而孩子接受的程度又要高很多,接纳的孩子数量占30%~60%。)对于这些被试者来说,这一份被植入的“记忆”在很大程度上几乎就等同于现实,所以后期要说服他们这一事情从未发生过还阻碍重重。有个名叫克里斯的14岁男孩经过误导后,相信自己儿时确实在商场走丢过。后来听到实验解说,他还表示怀疑:“我记得我是走丢过的……我还找过你们。我真的记得,”他坚持说,“后来我哭了,妈妈就走过来说:‘你去哪儿了?你再也不要到处乱跑了。’”虽然这一事件是伪造的,可是克里斯在大脑里还是找到了确信感。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虚假记忆跟“闪光灯式记忆”中的错误其实差不多,像奈瑟尔也“记得”不曾发生的事情。不过,虚假记忆更让人不安,因为它表明“知道”的感觉可以毫无来由,而我们的记忆也可以被他人彻底地蓄意操控。
[2] “电脑的记忆”即“内存”,英文原文是computer memory。——译者注
[3] 更常见的两个神经问题是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痴呆症,这两种病症中也有虚构的症状。患上这两种疾病的老年人经常为了填补记忆空缺而编造一些故事。比如你92岁的母亲可能对医生编造病史,抑或在找不到钱包时说钱包是被人偷走的。其实,不是只有丧失记忆的人才会虚构,也不是所有丧失记忆的人一定会虚构,但失忆跟虚构之间确实有所关联。譬如我们知道,健忘症患者(短期内严重健忘的人)就经常会为了填充记忆空白而编造故事。赫斯坦就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听到医生询问他上周周末做了些什么时,他详细地回忆了他在纽约参加的专业会议。其实,该病人近3个月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上周周末也未曾离开医院一步。
[4] 证据表明,如果有轻微的虚构型人格,则要警惕发展为重度虚构症患者的可能。心理学家E. A. 温斯坦(E. A. Weinstein)在1996年的一次研究中,要求一个有体象病觉缺失症遗传的大家庭的成员(家庭成员中有些人有虚构症状,有些则没有)描述他们的患病亲戚在染病之前的性格如何。结果发现,虚构症患者在此前的个性普遍被形容为“顽固、坚持己见”。
[5] 小本经营者(shoestring theorist),与弦理论家(string theorist)呼应,有调侃之意。——译者注
[6] Jackass即《蠢蛋搞怪秀》,于2000年至2002年间在MTV频道播放,节目内容以一群人演出各种危险、荒谬、自残的特技和搞笑演出为主。——译者注
为什么有些人爱说谎?浅析虚构型人格背后的真相